【文字解读】《休宁县 “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一、 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编制背景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下,我县统筹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民众对安全的强烈需求、应急科技的迅猛发展等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当前我县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事故仍易发多发,应急管理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我局着眼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全局,立足解决应急管理领域关键和难点问题,注重与气象、林业、农水、消防、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等相关行业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黄山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中共休宁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休政办〔2020〕20 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规划编制小组,认真做好《规划》研判,就《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为《规划》的编制确定了基本思路和框架。
在县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2021年7月,我局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7月22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休安办〔2021〕26号),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8月10日,《规划》初稿编制完成;8月12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收集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8月16日,我局印发《关于征求〈休宁县 “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到1个单位提出的1条修改意见,采纳吸收;2022年11月18日,我局印发《关于再次征求〈休宁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函》,未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反馈;2022年11月27日,《规划》(征求意见稿)经本局党委会研究通过,12月16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五个部分内容,分别为:形势分析、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阐述了当前应急管理形势。从“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当前遭遇的挑战及“十四五”时期涌现出的机遇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阐述。
第二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坚持科技赋能机制创新基本原则,精准设定1个总体目标和5个专项目标。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从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准备体系、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支撑保障体系、营造应急安全文化氛围等5大方面全面确立主要任务。
第四部分为重点工程。主要内容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等5大工程。
第五部分提出了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经费保障,重视人才培养、加强评估结果,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四、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成效、指明了问题和机遇,提出了 “十四五”期间发展的目标。
二是坚持任务牵引。《规划》紧扣“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总体和分项目标,部署了5大任务,配套实施6大类重点工程,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五、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规划目标如期完成。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分级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三是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在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六、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该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股吴增威,咨询电话:0559-751612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