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2797108/202307-00004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消防隐患相关问题的回复

作者:休宁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5:08 信息来源: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来电人反映:休宁县海阳镇文庭雅苑21号店面房二楼的公寓楼内无消防设施与安全出口指示灯,且只有一个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现要求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馈: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经核查文庭雅苑21号店面二楼公寓楼内配备了轻便式消防软管卷盘,4kgABC干粉灭火器。大队消防监督员结合近年来公寓等场所典型火灾案例,向物业负责人和租户耐心讲解公寓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提醒租户不私拉电线,不乱丢烟头,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外出时务必做好家庭“三清三关”,同时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联系,联系电话:753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