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2797108/202510-0001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公民 发文日期: 2025-10-21
发布机构: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0-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何为高处作业?

作者:休宁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15:06 信息来源: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答:凡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2),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法律规定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