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休宁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关于推动全县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工贸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指引,促进工贸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推动全县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室起草,经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审阅稿件后,2025年2月14日审定签发。
三、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明确报告内容、途径、方式,明确受理部门和人员,隐患整改要求以及奖励的标准、范围、流程等,并向全体从业人员公示。2.认真核查整改隐患。对企业内部发现报告的事故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归纳梳理、评估分级、组织核查。按照分级管控和人员、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3.确保落实奖励资金。推动工贸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鼓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隐患大小、报告人整改建议采纳情况分档次奖励。4.建立专项运行台账。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专项台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时间、具体部位或场所、具体情形和排查整改及报告奖励等情况。5.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动工贸企业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报告奖励落实情况在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消除广大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顾虑,提高从业人员主动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6.结果运用优化提升。推动工贸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该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孔令涛,咨询电话:0559-751652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