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休宁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休政办秘〔2017〕89号)要求,为推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就做好2024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2023年底全县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显示,2024年我县有精准康复服务需求残疾人人数为1198人。根据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要求,以上1198人应为2024年精准康复服务对象,由属地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提供康复服务。
2024年目标任务:1198人中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康复服务率98%以上,其中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易返贫致贫残疾人等重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100%。
二、服务周期、频次
2024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季度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残联、卫生院召开相关会议,建立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和工作制度,开展培训和工作安排,推动康复服务小组进村入户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各乡镇残联要主动做好与属地乡镇卫生院的沟通对接,认真开展认真做好康复业务培训和工作安排,及时完成《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入户信息与服务安置记录表》等资料填写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县残联,邮箱:1634781023@qq.com。
(二)开展需求评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卫生室人员与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组成),依据确定的康复服务对象名单和残疾人基本服务建议目录入户开展需求评估等服务。
(三)提供康复服务。属地乡镇卫生院应坚持以恢复或改善残疾人基本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为导向,做好康复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每年为康复对象提供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内容: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和健康状况评估一次;
2.每季度为康复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和家庭随访1次,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指导,提供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宣传等;
3.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按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录》内容和标准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4.及时在《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上做好服务记录填写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四、经费筹措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签约服务费用每人35元,由县残联根据康复服务完成情况统筹结算。残疾人辅助检查费用每人169元,由县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各服务机构结算。
五、强化监督
残疾人康复服务已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落实好辖区内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委建立督查年度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工作动态、平台信息录入率和服务满意率等,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工作成绩认定和服务经费结算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县残联 李碧芬 7530510
县卫生健康委 吴美燕 7519313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