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2511581054A/202408-0001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4-08-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4-08-13 10:50 信息来源: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23号)和《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21〕47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县202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此通知由县残联负责起草,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23号)和《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21〕47号)文件要求。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县残联办公室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23号)和《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21〕47号)文件要求。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对象条件;二是资助标准;三是申请材料。

一是对象条件: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残疾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入学前户籍为本县。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是资助标准:

1.中等职业教育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年度办理。

2.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3.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是申请材料: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或《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注意事项:资助款需打入残疾学生本人账户,故申请表上账户信息需填写学生本人的)。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关键词

对象条件、资助标准、申报材料 。

六、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请具体咨询县残联。

联系人:何升健

咨询电话:0559-751043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