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2511581054A/202410-0000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4-10-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咨询“精神残疾补助”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4-10-18 11:39 信息来源: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咨询的“精神残疾补助”问题,休宁县残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休宁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每年对正在服药治疗的困难精神残疾人进行补助,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精神类别残疾人证和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下一步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县残联,联系人:李碧芬;联系电话:055975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