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根据《黄山市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实施细则》(黄残联〔2019〕4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落实的通知》(黄残联〔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个人创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
(一)扶持对象:具有我县户籍且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目前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类行业和职业的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优先安排。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数累计计算。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创办小微企业提供材料:《休宁县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报表》;创业残疾人的有效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及明细。
2.从事种植、养殖业提供材料:《休宁县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报表》;创业残疾人的有效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种植、养殖业项目实施计划书(需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种植、养殖业实景图片。
3.从事电子商务(网络电商)提供材料:《休宁县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报表》;创业残疾人的有效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项目实施计划书(需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实名认证、成交笔数或成交金额等相关材料。
4.个体工商户(包括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店等)提供材料:《休宁县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报表》;创业残疾人的有效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反映正常经营的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认真按要求摸底上报有关材料,扶持对象花名册、资金发放表要纸质和电子版(EXCLE格式)两种方式上报,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吴发云;联系电话:7510439。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1:
休宁县2025年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
任务分解表
|
乡镇 |
任务数 |
乡镇 |
任务数 |
|
海阳镇 |
5 |
鹤城乡 |
2 |
|
万安镇 |
4 |
岭南乡 |
2 |
|
齐云山镇 |
3 |
商山镇 |
4 |
|
溪口镇 |
4 |
榆村乡 |
3 |
|
流口镇 |
2 |
源芳乡 |
3 |
|
东临溪镇 |
4 |
龙田乡 |
2 |
|
蓝田镇 |
3 |
璜尖乡 |
1 |
|
五城镇 |
4 |
白际乡 |
1 |
|
汪村镇 |
3 |
月潭湖镇 |
3 |
|
渭桥乡 |
3 |
板桥乡 |
2 |
|
山斗乡 |
2 |
合计 |
60 |
附件2:
休宁县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申报表
|
姓名 |
|
性别 |
|
文化 程度 |
|
照片 |
|
|
残疾类别 (残疾证号) |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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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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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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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人 社保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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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残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县残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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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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