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2511581054A/202501-00003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5-01-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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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咨询残疾评定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5-01-30 16:25 信息来源: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咨询的"残疾评定"问题,休宁县残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由县级残联按照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原则上申请办理残疾人证需至定点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我县定点评残机构为县人民医院。对重度残疾瘫痪在床不方便前往评残的残疾人,县残联将登记汇总,联合县医院评定专家组分批分片进行入户评残,由于您没有联系电话,县残联无法与您进行电话沟通,具体可与县残联办证大厅联系,联系人:汪敏,联系电话0559-751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