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转发《黄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市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的通知
2025年3月18日县残联发布了《关于转发<黄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市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的通知,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何升健,就《通知》内容为大家进行简要解读。
问:2025年休宁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联网认证的对象包括哪些?(以下简称残保金)
答:需要联网认证的对象包括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那具体联网认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答: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时间为2025年 3月1日至10月31日。
问:那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当前申报缴纳的为2024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免征残保金?
答:一个是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 1.5% 比例的用人单位不用缴纳,另一个是当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问:残保金缴纳标准?
答: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 -上年 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 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我们希望用人单位能更多地吸纳残疾人就业,让残疾群体能更好的融入社会大家庭。
解读人: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何升健
解读时间:2025年3月19日
解读咨询电话:0559-751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