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2511581054A/202509-0001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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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残联理事长何升健解读《休宁县2025年度残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5-09-30 10:29 信息来源: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和黄山市残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制定我县2025年度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此通知由县残联负责起草,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和《黄山市残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县残联办公室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和黄山市残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文件要求。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对象条件;二是资助标准;三是申请材料。

一是对象条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入学前户籍为本县。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是资助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500元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

2.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500元生活补助。

3.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发放2500元生活补助。

三是申请材料: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申请审批表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学籍证明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

五、关键词

对象条件、资助标准、申报材料

六、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休宁县2025年度残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有不理解之处,请具体咨询休宁县残联。

系人:何升健

咨询电话:0559-751043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