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汪钧宝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汪钧宝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汪勇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国平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吴万利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谢卫权同志任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金敏光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胡勇同志任县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智胜同志任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汪全会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主任;
洪灵同志任县司法局海阳司法所所长;
汪招平同志任县司法局蓝田司法所所长;
宋志方同志任县司法局月潭湖司法所所长;
黄福新同志任县司法局榆村司法所所长。
免去:
汪钧宝同志的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谢卫民同志的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谢飞勇同志的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胡国平同志的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立刚同志的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国强同志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主任职务;
叶育群同志的县司法局齐云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宋志方同志的县司法局蓝田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福新同志的县司法局商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洪灵同志的县司法局月潭湖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六顺同志的县司法局榆村司法所所长职务;
汪招平同志的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1年4月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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