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明玉等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信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党组,五城镇、溪口镇、月潭湖镇、山斗乡、龙田乡、板桥乡党委:
经研究决定:
薛明玉同志任县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
查正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邹文辉同志任县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姚永芳同志任五城镇三级主任科员;
汪有义同志任溪口镇三级主任科员;
余莉莉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
范彬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储备局、县公管局、县国防动员办、县人防办)四级主任科员;
程文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四级主任科员;
詹杨同志任月潭湖镇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
邹文辉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姚永芳同志的山斗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薛明玉同志的龙田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项建钟同志的龙田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汪有义同志的板桥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涉及机构改革的有关同志原任职级自然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4年7月26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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