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810545X/202509-00013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9-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作者:休宁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9-16 15:09 信息来源:休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近日,省数据资源局印发《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培育我省数据领域有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壮大我省数据产业,打造我省数字经济竞争优势,规范我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前期培育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及我省实际,对《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制定本细则。

二、修订过程

省数据资源局组织有关企业、部分市数据资源局代表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各市数据资源局的意见。2025621日至2025720日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省数据资源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以省数据资源局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六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目的、依据、原则等。

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数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数据企业的认定程序、有效期限、涉密企业认定要求等。

第四章培育措施,明确数据企业的培育扶持措施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主要对数据企业培育认定进行监督和动态管理,明确前期已通过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效力

第六章附则,明确实施细则解释部门、生效时间和原试行文件废止情况。

四、《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一)修订名称和企业类型。《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名称修订为《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文件中大数据企业修订为数据企业,企业类型修订为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二)修订认定标准及有关认定程序。对数据资源企业增加企业数据资源量要求,对被国家数据局评为典型案例或者在国家数据局组织的大赛中牵头参与并获得奖项的企业,从事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考虑到企业业务可能涉及多项分类,由企业按照最符合企业发展方向自主选择主要业务方向,其他业务可以兼顾,数据业务收入占比可以累计。

(三)培育扶持措施。增加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券、算法券、算力券、场景创新等方面政策支持。

(四)已认定企业的过渡问题。前期已通过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后根据新的认定细则重新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