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开发区改革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根据《黄山市“开发区改革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黄办﹝2021﹞8号)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开发区改革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县经开区实现营业收入90亿元,增长15%以上,税收收入突破4.1亿元,其中,工业税收占比达6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四上企业”达46家。
二、主要任务
(一)体制机制改革
1.全面启动管理体制改革。围绕聚焦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职能,提升开发区领导和协调能力,精简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明确开发区事权关系等,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规范设置和职能优化。(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经开区管委会)
2.全面推行人事及薪酬制度改革。围绕实行岗位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制定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3.全面实施赋权清单制度。2021年6月底前,完成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定公布,依法依规下放管理权限。(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4.实施“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2021年12月底前,成立或合作成立开发区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牵头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
5.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鼓励按照激发活力、滚动发展、权责一致的原则,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建立健全开发区统计体系。2021年3月底前,配备统计专门人员,并逐步设置统计机构,实行开发区在地统计,建立准确反映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和亩均产出的统计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二)提升要素保障质效
7.推行“标准地”改革。2021年3月底前,完成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制定,2021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土地出让制度,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牵头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
8.推行“亩产效益”评价。2021年3月底前(具体时限按照市相关文件确定),完成“亩产效益”评价和用地效益的激励制度制定,实施土地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9.建立“一区一基金”。 2021年12月底前,设立县战新产业发展基金并开展运作。2021年12月底前,县经开区统筹设立或合作设立产业类基金。(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实施高质量发展
10.实施产业快速发展。2021年9月底前,修订完成经开区主导产业规划,确定首位产业。谋划建立主导产业项目库。全年经开区经营性收入增速不低于1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不低于10%。(牵头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
11.实施“三年倍增计划”。2021年12月底前,经开区全年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增幅不低于30%,达到13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和新入库培育企业数增幅不低于30%;高新产业增加值、战新产业产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增速3个百分点。(牵头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12.实施创新驱动发展。2021年12月底前,建立一个产学研基地、一个创新创业孵化全链条、一批多层标准化产房。2021年6月底前,摸排建立企业科技需求项目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12月底前,经开区至少引进或培育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名或科创团队1个、新增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1个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13.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1个。(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14.推进全市用地统筹安排工作。2021年4月底前,摸清经开区用地基本情况,建立经开区土地利用基本情况库,形成专题报告。积极争取新增用地计划。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除安全生产特殊需要外必须达到1.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15.实施开放合作发展。2021年12月底前,与杭州都市圈及长三角相关开发区开展招商引资、“飞地经济”、园区共建、共建新平台等实质性合作项目1个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
16.实施招商突破发展。落实全市重大招商项目预审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经开区完成主导产业产业链招商目录制定,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相关考核办法。经开区年度招商引资落地工业项目数和落地资金增幅不低于30%。(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17.建立推进机制。成立推进我县经开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月督察推进进度,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月度、季度听取经开区改革情况进度的推进机制。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开区管委会)
18.完善考核机制。2021年4月底前,完成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修订,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通过考核指挥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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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休宁县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附件
休宁县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促进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 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第一副组长:洪建坤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方 巍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季必俊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程卫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胡国光 县政府副县长
朱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吴雁冰 县政府副县长
吴立刚 县政府副县长、万安镇党委书记
成 员:毕永茂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大庆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 九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编办主任
江向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飞勇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宋春茂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汪胜生 县财政局局长
程建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胡保卫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传权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汪海清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孙 权 县应急局局长
文遐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汪东标 县统计局局长
王 剑 县林业局局长
谢卫权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金敏光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胡 勇 县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丁三平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文俊 县税务局局长
徐建斌 人行休宁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开区管委会,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程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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