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9157/202404-00019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休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4-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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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1 19:31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根据《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原《黄山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黄政办秘〔2009〕53号)由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对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黄山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迫切需要对原《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制定意义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水源地水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防范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明确了我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黄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为建立指挥有序、高效快速和协调统一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进一步规范了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了应对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能够及时、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是我市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根据《预案》迅速启动相关程序,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监测、处置等,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起草过程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启动《预案》修订工作,5月底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6月初组织召开了外部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会,7月初,征求了市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预案》(送审稿)。后提请市政府同意,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12月27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年1月8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性审查。根据市司法局审查意见,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2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我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我市科学有序高效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五、主要内容

《预案》(征求意见稿)共包括7个部分,分别是: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六个方面,根据《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市指挥部职责、现场应急指挥部、县(区)组织指挥机构四个方面。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各组织机构成员和职责。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应急工作线路分析、信息收集和研判、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先期处置、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十一个方面,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明确了监测内容、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等内容。

第四部分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四个方面部分。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和其他保障六个方面。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应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快应急设施的建设;明确了经费来源等,确保事发各项保障及时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六部分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演练和修订、预案实施日期四个方面。

第七部分附件。包括黄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表、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内部应急联络表、外部应急联络表、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式、黄山市水质自动监测点位信息和黄山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

六、创新举措

原《预案》存在可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本《预案》较2009年印发的原《预案》对比创新举措如下:

一是调整优化了章节。《预案》由8章调整为6章、9个附件。

二是细化了《预案》适用范围、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职责,重新梳理了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现场处置机构各组组成及相应职能。

三是新增了预案衔接、事件分级、预警分级、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和附件等内容。充实了《预案》内容,使层级设计更加清晰,加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修订后的《预案》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充实,定位更加准确,层级设计更加清晰,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环境”特点更加突出,应急响应流程更加顺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强。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设立黄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预案的实施。

二是定期组织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进行检验,明确应急人员和响应的职责,落实应急责任和单位,各责任主体要细化应急内容和应急联动。及时总结宣传应急经验做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人民群众举报与应急监督联动表彰奖励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突发环境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解读机关

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解读人:李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9-232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