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山景区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景区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4.18”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休安办〔2023〕7号《关于印发<休宁县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齐云山景区实际,制定《齐云山景区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齐云山管委会
2023年6月19日
齐云山景区动火作业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景区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从源头和作业过程全环节全链条提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动火作业安全有序,坚决遏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是否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不查验动火作业人员证件,聘用、雇佣或指使无证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等情形。2.是否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人员档案。3.是否建立完善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4.是否按规定向动火作业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5.是否按规定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是否加强动火作业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是否对动火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动火设备。7.企业营业或使用期间进行施工作业,是否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动火作业实行严格管理,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
(二)动火作业人员及作业过程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依法依规持证上岗。2.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3.动火作业人员是否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4.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5.动火作业前是否清除作业区域及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介质。6.动火作业时是否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7.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规程、规范和标准,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8.动火作业后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9.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不折不扣落实方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去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在适当时间播放火灾警示教育专题片及宣传资料,特别是对敏感场所、重点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三)加强监管治理。各部门要强化隐患排查和监管治理,发现违规动火作业、无证作业的,立即责令停止。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关停涉事企业并纳入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涉嫌危险作业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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