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山管委会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第一读者”制度
为推动我委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第一读者”制度作如下要求。
一、适用范围
政务公开平台,我委及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及应用。
二、明确责任
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落实“三审”制度和“第一读者”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规范流程
1.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来源关、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2.复审。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的审核,并提出复审意见。
3.终审。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4.终审通过后,明确1名干部作为“第一读者”,对信息稿件的内容以及在PC端、移动端的呈现方式等方面发表意见,并将意见上报反馈。
5.发布及推送的信息稿件落实“三审”制度和“第一读者”制度后,再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发布。
四、严肃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和“第一读者”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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