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齐云山景区讲解员管理规定(暂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背景依据:为规范齐云山景区讲解服务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依据《导游服务规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制定意义:通过限定讲解员资格(月华街村民组18-60周岁无业村民)、实行10分制考核,保障游客权益,维护景区形象。
总体考虑:聚焦讲解员准入、培训、监管全流程,平衡本地就业需求与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6月,齐云山景区管委会联合休宁县文旅体局开展调研,梳理讲解服务投诉热点(如擅自增减景点、索要小费等),参考其他景区中村民就业帮扶经验,经两轮意见征集(村民组、文旅部门),于8月形成终稿。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实现目标:2025年底前实现讲解员持证上岗率100%,游客投诉率下降30%;
资格审核:村民组身份确认→管委会审核→培训测试→文旅局备案→发证;
年度培训:覆盖讲解技巧、安全规范等内容,考核合格颁发1年期证件;
动态监管:文化执法大队与景区联合开展日常巡查。
四、创新举措
村民专岗:限定齐云山岩脚村月华街组村民申请,促进本地就业;
限价管理:公示讲解服务收费标准,严禁超限收费。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县文旅体局、管委会成立专项工作组
六、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注意事项:证件严禁转借,违规者取消资格。
关键词:“10分制”:年度基准分10分,扣满分暂扣证件;
“月华街村民”:指拥有齐云山镇岩脚村月华街村民组户籍。
七、惠民利民举措
村民就业:优先吸纳本地无业村民,年预计提供岗位30个;
游客权益:明确投诉渠道,48小时内响应。
八、新旧政策差异
原《齐云山导游管理办法》未限定讲解员户籍,新规新增村民专岗、量化扣分等条款,强化本地化管理和服务标准化。
九、解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人:毕昊宇,联系电话:0559-7518324;
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陶如,联系电话:0559-7561919。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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