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675892342E/202412-00018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机构: 休宁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26
生效日期: 2024-12-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财会〔2024〕11号 词: 制度文件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14:51 信息来源:休宁县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财政部

2024年7月26日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