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休宁县城市管理局“机械化清扫保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机械化清扫保洁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10]休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休宁县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4年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0 | ||||||||
| 上年结转 | 0.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
| 年度 目标 |
确保城区道路卫生干净整洁,洗扫车、洒水车正常运行。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 | ≥192万平方米 | ||||||
| 质量指标 | 机械化清扫保洁质量合格率 | ≥90% | |||||||
| 时效指标 | 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 按照机械化清扫保洁以及洒水除尘降尘作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常态化保洁。 | |||||||
| 成本指标 | 休宁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保险、燃料费、维修费以及司机人员的工资等成本 | ≤87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指标不适用 | 经济指标不适用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机械化清扫保洁社会效益 | 休宁县城区道路环境持续提升,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进一步提高。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休宁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生态指标 | 生态进一步提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机械化清扫可持续指标 | 休宁县城区道路环境明显改善,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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