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51672E/202405-0000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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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负责人解读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情况

作者:休宁县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0:32 信息来源: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一、发放依据

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202312号)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黄退役军人函〔20231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下列人员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含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2024年5月抚恤和生活补助款19341299603.5元,我局直接通过银行代发将资金发放到户。

二、发放细则

一、残疾军人(含伤残警察、伤残国家工作人员)95人,合计补助款221444.8元;

二、“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9人,合计补助款23692.8

三、部分烈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5人,合计补助款3450元;

、在乡复员军人50人,合计补助款99407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8人,合计补助款246767.5元;

、参战退役人员77人,合计补助款65065元;

、参试退役人员359人(含原部分参试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合计补助款303355元;

、农村籍老年退伍士兵1031人,合计补助款336421.4元。

解读人: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0559-751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