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51672E/202412-00024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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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作者:休宁县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17:04 信息来源: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2015年9月30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记实。”“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