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51672E/202412-0002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2-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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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15:50 信息来源: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