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部门文件】关于开展2024年休宁县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参加2024年短期疗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期疗养计划安排10名65-80岁符合疗养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疗养。
二、疗养时间
为期10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疗养地点
休宁县东临溪镇黄山雾云间生态庄园。
四、疗养经费
疗养所需经费列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疗养内容
包括健康体检、保健指导、休闲居养、参观游览和其他文化娱乐活动。
六、有关要求
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是党和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乡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把好事办好。
(一)各乡镇要积极做好疗养人员推荐工作,对生活不能自理、患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等身体条件不适宜疗养的人员不予考虑。原则上已参加过短期疗养活动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上报;
(二)根据乡镇上报的推荐名单,由县局根据疗养要求综合确定疗养人员。最终确定的人员由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申请表(附件2),经本人、家属、村(社区)、乡镇同意后,按规定开展疗养活动;
(三)此次短期疗养活动由县局委托黄山雾云间生态庄园有限公司承办,优抚对象的往返接送均由乡镇服务站承担。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为此次疗养活动的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络,并做好疗养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疗养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四)此次疗养活动联系人: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陆军 13696577257;黄山雾云间生态庄园:江隆威 13515599443。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3日
关于开展2024年休宁县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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