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51672E/202505-00009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5-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休宁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审报流程

作者:休宁县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15:43 信息来源: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申报审批工作,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提出申请(协助申请),村或社区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盖村或社区印章报乡镇。  

2.乡镇按规定对象困难情形,逐一调查核查公示,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县局。

3.乡镇规范填写《休宁县   (乡/镇)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入户调查核查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县局。   

相关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医疗困难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发票及信农合报销结报单(原件或复印件);申请生活困难的,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3)上户调查核实情况照片。

4)公示时间五日。公示(贴在公示栏照片)及公示结果(原件)上报。

5)优待证复印件  (银行卡要备注户名、账号、开户行支行及分理处 )

注:按以下标准填写上报

户名: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分理处

4.县局自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并在60日内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