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休宁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审报流程
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申报审批工作,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提出申请(协助申请),村或社区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盖村或社区印章报乡镇。
2.乡镇按规定对象困难情形,逐一调查核查公示,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县局。
3.乡镇规范填写《休宁县 (乡/镇)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入户调查核查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县局。
相关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医疗困难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发票及信农合报销结报单(原件或复印件);申请生活困难的,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3)上户调查核实情况照片。
(4)公示时间五日。公示(贴在公示栏照片)及公示结果(原件)上报。
(5)优待证复印件 (银行卡要备注户名、账号、开户行支行及分理处 )
注:按以下标准填写上报
户名: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分理处
4.县局自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并在60日内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