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625707L/201906-0000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06-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副局长胡宝健:休宁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10 15:05 信息来源:休宁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重点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智能监控筛查、举报线索查处、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病历评审等方式,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和处理,达到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减少和防止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二、工作内容

在全面排查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以下四种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一)诱导住院行为。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套取医保基金的;

(二)虚假住院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参保人员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的;

(三)违规收费行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套取医保基金的;

(四)盗刷医保卡行为。定点零售药店采取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套取医保基金的。

三、工作分工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并指导督促各中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组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公布县级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559-75127400559-7531136),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受理、转办等工作。

组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组,组织领导本辖区内专项治理行动,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并做好接听和受理工作。对市直管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线索,要及时报告市医疗保障局,协同市医疗保障局做好相关线索查处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督促经办机构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经办机构要加大对“两定”机构的日常审核和巡查力度,确保协议管理各项要求得到落实。经办机构对“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情况于每月28号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起到11月止,分动员部署、地方自查、抽查复查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1日至415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第二阶段:地方自查阶段(416日至831日)。按照现场检查“全覆盖”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重点针对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分解收费、聚敛盗刷社保卡等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日常监管、智能监控和投诉举报等线索,重点梳理,集中检查,对锁定的可疑机构和个人,深入开展调查,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清查透,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医药机构,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报县医疗保障局;对违法违规的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县医疗保障局处理,需要移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的及时移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

第三阶段:抽查复查阶段(91日至1031日)。专项治理检查组对全县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进行抽查和复查,同时做好迎接省、市级抽查和复查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111日至1130日)。向社会通报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各中心要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填写《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于2019118日前,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当做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精心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加强与卫健和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真正形成的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4月份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掀起学法用法高潮,营造遵纪守法氛围,树立监督执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严肃纪律,廉洁工作。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五)剖析总结,完善制度。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联系人:县医疗保障局 项棉城  廖丽霞

联系方式:0559-7517655

电子邮箱:11427058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