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关于光伏电站环路修缮工程实施方案的公示(新塘村)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光伏电站环路修缮工程
二、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衔接资金21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三、完成期限
9月底
四、绩效目标
新建改建公路里程≥0.388公里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总收入)≥0.24万元
受益脱贫人口数≥9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6%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海阳镇人民政府 谢卫民
六、受益对象
3户9名脱贫人口
七、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改善3户9名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休宁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7515742,邮箱:xnxfpb@126.com,通讯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9楼;
海阳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7518516,邮箱:hyzfpgzz@126.com,通讯地址:休宁县海阳镇夹溪路58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海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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