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阳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现将《海阳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海阳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情怀,确保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改善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改善范围:专项整治改善行动范围是在全镇农村地区全面开展。
(二)整治改善对象: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对象是面向所有农村常住农户,重点是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户等四类农户,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或老弱病残人员较多的农村重点群体等。
(三)整治改善标准:
1、整治公共空间,要实现“四治两完善”。即:村域范围内垃圾(包括陈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河塘沟渠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改厕不能用不好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日常保洁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奖惩机制不断完善。
2、整治农户庭院,要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3、改善个人习惯,要实现“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积极参与村庄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培训动员阶段(7月14日前完成)。由镇乡村建设办制定实施方案,对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各村要成立专班、明确包保责任制、加大培训和动员力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改善要点掌握。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按照“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要做到“庄庄到、户户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底前完成)。根据排查的问题制定四项清单,做到“一户一方案”,分户制定“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现场整改,突出问题难以整改要在9月上旬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助措施。
(四)验收销号阶段(9月上旬前完成)。对照“一户一方案”,镇级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包保、谁验收、谁负责”。各村要坚持完成一户(处)、验收一户(处),及时销号。县包保单位对各乡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全覆盖复核,对整治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做好省市全面复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底前完成)。镇村在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镇村两级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入户排查、建立完善清单台账、整改落实有关工作,村级做好具体工作落实配合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农户,要建立镇、村、帮扶干部“三级干部包保服务”机制,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完善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认真开展“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在用地指标、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用水用电减免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要统筹工作经费,将年初农村人居环境投入预算资金用于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不增加基层新的债务和农民负担。各村要量力而行,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不搞运动。在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综合施策。各村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爱卫生讲文明新时代新村民”活动,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实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要将人居环境的要求,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要发挥团委、妇联等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要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文明村镇、文明户建设。积极开展清洁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推行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制等活动。
(四)强化督查调度,逐级全面验收。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纳入环境整治月考评中。专项行动期间,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议,对问题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全面验收复核,确保户户过关。
海政字〔2022〕126号:海政字海阳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doc
海政字〔2022〕126号:海政字海阳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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