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68/202507-00019 信息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作者:休宁县海阳镇 发布时间:2025-07-24 08:42 信息来源: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表

2.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总表

3.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总表

4.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项目支出表

10.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2.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行政单位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育学习,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二)重抓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稳步前行。

(三)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四)完善社区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五)巩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海阳。            (六) 强化作风建设,建设清风海阳。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

黄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包含结转).xls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3090.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090.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80.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

(一)本年收入3080.1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0.03万元,占93.83%,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6万元,增长0.58%,基本持平;其他资金收入190.12万元,占6.17%,比2024年预算减少43.23万元,下降18.53%,下降原因是因为我镇固定资产采购因为不能单独购买办公电脑所以预算下降了。

(二)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第九批选派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项目结转到2025年予以支付;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090.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6万元,增长0.58%,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2159.13万元,占69.8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931.02万元,占30.13%,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00.0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90.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8.92万元,占46.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87万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37.92万元,占1.31%;城乡社区支出175万元,占6.03%;农林水支出941.19万元,占32.45%;住房保障支出108.13万元,占3.74%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0.0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0.99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待遇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8.92万元,占46.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87万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37.92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175万元,占6.03%,农林水支出941.19万元,占32.45%,住房保障支出108.13万元,占3.7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1348.9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8.34万元,增长3.7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人数略有增长导致工资福利总额增长。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114.12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31.57万元,增长38.24%,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纳入其中统计。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0.3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4.48万元,下降98.47%,下降原因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的增加工资纳入行政单位离退休统计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14.81万元,比2024年预算下降58.72万元,下降33.84%,下降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一个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独统计职业年金不与养老保险放在一起统计了。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57.4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57.41万元,2024年没有该项目。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5年预算2.0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0.0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5年预算0.0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18.3万元,比2024年减少0.0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19.62万元,比2024年减少0.1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175万元,与2024年一致。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477.88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2.16万元,基本持平。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453.31万元,与2024年一致。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10万元,2024年不存在该项目。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025年预算108.13万元,比2024年减少0.71万元,是因为新增人员所导致公积金增加。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5.92万元,公用经费113.10万元。

(一)人员经费185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931.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10.64万元,增长1.1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一个第九批选派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项目。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92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921.02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 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0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9.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0.82万元,下降90.97%,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中的社会工作服务本年放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02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52.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万元,基本持平增长原因主要是2025年将1万元的法律顾问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十二、关于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安排通用资产配置支出9.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0.82万元,下降90.97%,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近三年(2025-2027)各单位不允许自行采购办公计算机、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产品。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341022252420100100005]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春节调度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502261633050.xls
[341022252420100100006]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G530公路新塘至三里亭段改建工程、开发区幸福路及远景能源项目征地补偿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502261633052.xls
[341022252420100100007]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第九批琅斯状元村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502261633051.xls
20100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_[341022232420100100004]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乡镇基本运转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502261632210.xls
20100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_[34102225242010010000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_村级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502261617160.xls
20100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_[341022252420100100008]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调度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502261632270.xls

(二)机关运行经费。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47万元,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共

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

2025年海阳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6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2404.6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