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173/202504-00013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DOC,婴幼儿,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机构: 休宁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计划生育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与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分配标准

作者: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7 10:40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