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173/202504-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DOC,婴幼儿,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机构: 休宁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退耕还林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退耕还林分配标准

作者: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0:05 信息来源:休宁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5元/亩,其中生活补助费为105元/亩,管护费为2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