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休宁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休宁县公安局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休宁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上道路行驶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强化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 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共管会商协调工作机制。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建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会商协调会议制度。会商协调会由公安和农业农村部门轮流召集,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次。会议重点研究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年度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措施要求等,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并形成有关文字材料加以落实。
(二)推进常态联合执法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常态化的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县交警大队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季度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农忙、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期间,县交警大队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重点路段、重点机型和重点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行动频次和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检查成效,量化查处考核指标要求,并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所属地区联合执法工作检查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人机信息互通工作。
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现有信息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互通渠道,提高信息互通效率和质量。公安部门要将涉及农机的道路交通亡人等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通告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将上道路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登记、申领驾驶证、注销情况抄告公安车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验证外地拖拉机及驾驶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通过QQ、微信工作群、电话联系等方式,第一时间将验证的信息通告公安部门。
(四)加强协同违法处理工作。
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录入交管信息平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处罚的监督落实,在受理拖拉机及驾驶人年检、年审和过户等业务时,要将清理违章作为办理业务的前置条件,严格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学习的学习,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落实情况及时输入农机监理业务系统,并反馈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未执行违法处罚的人、机给予审验、换证、年检、过户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源头双重把关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上道路拖拉机驾驶证(G2、K2照)申领业务时,既要对申请人的身体条件、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严格把关,又要主动请公安部门协查申请人身份信息,核实申请人是否存在限制申领驾驶证的情况。发现申请人被限制申领驾驶证的,依法从严审核,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把关。公安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机监理机构相关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加强警农共同宣教工作。
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农村道路及农机交通安全的特点,共同加强对农机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要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乡镇“两站两员”工作范畴,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农村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的劝导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举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要邀请公安部门前来开展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农机驾驶人的安全防范、遵纪守法意识,努力实现“共保安全,共保畅通,共保平安”的工作局面。
三、时间安排
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实施(2024年3月至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施。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调查摸底,建立本地变拖台账,积极配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变拖存量管理,加快变拖淘汰进度,努力完成我县2024年底变拖清零任务。
(二)集中攻坚(2024年4月-11月)。结合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交流、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强化变拖路面动态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拼装、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挂靠公司、悬挂外地外省号牌等变拖的检查力度。要结合实际,在交通情况复杂、人车流量大的城区及周边区域和路段,对变拖采取禁行、限行措施。
(三)巩固提升(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商协调会议”、“常态联合执法”、“人机信息互通”等制度措施,以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抓手,健全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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