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173/202601-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婴幼儿,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机构: 休宁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农字〔2025〕66号 词: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休宁县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8:50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2024 -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农业生产 特点、农机化发展趋势及农民需求选择的实际,现对有关政策调 整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县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的修 剪机、叶类采收机不再予以补贴。调整后,休宁县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9个小类131个 品目(见附件),为保持补贴政策的连续性,2025年购买(以 购机发票为准)因资金不足未及时申领的机具可按原政策办理。

二、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已纳入农机购置与 应用补贴常规工作中,按照《安徽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 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皖农机〔2025〕21号)办理,补贴资金 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中支付。按照普惠共享原则,同一 年度内购机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农民不超过3台,组织不超 过5台,超过规定上限,需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

请各乡镇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政策平稳衔接, 有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根据政策变化做好市场研判和生产销 售工作。

附件:2024-2026年休宁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含创新试点产品)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休宁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