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春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9日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抓好2024年“春节”期间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休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综合指挥、协调、处置“春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指 挥 长:孙权
副指挥长:张贡献 吴新如 方绪文
成 员:方 程 潘 波 牛文霞 吴 斌 闫 安 程军勇 郑 磊 程建斌 傅立磊 朱紫卫 程惠荣 王苏苏 孙明诚 刘茂辉 王玲玉
胡美娇 刘劲松 方 凡 王 兵 包仁杰 金少杰 丁志强 宁新建 王国成 王 辉 吴增威 王阳阳
下设四个工作组:
1.自然灾害组;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组; 3.后勤组; 4.专家组。
二、工作组职责
1.自然灾害组:由应急管理股、减灾救灾和应急保障股和相关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成。主要负责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关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和相关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后勤组:由办公室、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和相关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发布、文档备案等工作。
4.专家组:由应急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和相关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分析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危机状况和危害程度,研究制定施救方案。
应急时效: 2024年2月10日-2月17日。
三、工作程序
(一)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必须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同步报告,县应急局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协调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救受伤人员,疏散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县应急局协同县政府办全方位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相关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力量,及时收集和上传下达有关事故信息,协调调度救援力量应对处置灾害事故。
(五)应急救援时效内,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应急局机关所有人员必须保证 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值班电话: 7512856 传真: 7515826。
总联络员:王国成电话: 751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