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13/202411-00087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应急预案】关于将休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1:04 信息来源: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根据《休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6月2312时将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各乡镇和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和任务分工,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救助措施,指导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休宁县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