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渭桥乡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渭桥乡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渭桥乡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第二批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皖民基函〔2023〕1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乡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决定从2023年10月开始到12月底,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为民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村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村务和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拓展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强化标准引领。探索建立统一的村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村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有机融合。
3. 适应基层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议事决策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基层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广大群众在村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全乡10个村全面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村务公开主要包括党务公开事项、政务公开事项、财务公开事项和事务公开事项。
(一)党务公开事项
1. 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村党组织基本情况(党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
3. 基层党务工作情况(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党员年度评议情况、党员红黄榜、村后备干部推荐培养等);
4. 重大事项通报(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本级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5.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两委”干部执行廉政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等);
6. 其他需要公开事项。
(二)政务公开事项
1. 国家卫生健康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情况;
2. 入伍情况、抚恤、优抚(含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其它)工作及资金发放情况;
3.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情况;
4. 各级党委、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种粮直接补贴、购置农机具补助、退耕还林款、误工补贴等发放情况;
5.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移民后扶持资金发放情况;
6. 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7.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
8.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事项。
(三)财务公开事项
1.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和存款情况以及债权债务情况;
2. 村委会收入、支出情况和存款情况以及债权债务情况;
3. 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购置、租赁、处置情况;
4. 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收益分配情况,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划转村委会村级履职公益经费数额、成员分红数额,以及其他分配数额等;
5. 重要财务活动,包括村级“一事一议”等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情况和资金收支情况、征收土地及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情况等;
6.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情况;
7. 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情况;
8. 其他需要公开事项。
(四)事务公开事项
1. 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情况;
2. 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情况;
3. 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罢免和终止情况,村民代表的变动情况;
4. 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情况;
5. 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换届选举方案、程序、选举结果等;
6. 干部选举任用、上级考核奖惩、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等情况;
7.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8. 村干部及村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9.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及实施、农业水利和机耕建设情况、村道路、桥梁铺建维修计划等情况;
10.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改水、改厕工程项目计划等;
11. 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定和修订;
12. 村级协商情况。村重大公共事务、公益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协商情况、决策情况、办理情况;
13.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及承包方案,包括村委会利用集体经济进行的各种经济建设项目或公益事业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各种村集体所有的经济建设项目的发包承包、招租赁方案;
14. 村民质询或意见的答复和办理情况,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15.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重点任务
各村要结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内容、时间、程序、形式、阵地、管理规范,群众满意。
(一)内容规范。参照村务公开事项目录,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向村民公开,并把村级党组织党务、村级政务、村级财务、民主决策事务和涉农资金补贴发放、项目建设等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应当让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其他事项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分门别类予以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
(二)时间规范。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逐项公布。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1. 长期公开。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信息、村规民约等信息应长期公开,可选择上墙固定展示;三资类信息上栏公开,并长期展示。
2. 按年公开。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等信息按年公开,公示时间持续一年。
3. 按季度公开。村务公开至少每个季度全面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10日为固定公开日,村务公开栏公开保存期不得少于7天。
4. 按月公开。惠民补贴结果信息、重要财务收支及其他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事项按月公开。其中,财务类信息至少保留三个月,其他信息至少保留一个月。按月公开的信息应于次月10日前公开。
5. 及时公开。涉及村民利益并需要行政机关批准和备案的,在收到批复后2日内公布,其他事项在5日内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群众反映集中、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开,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公开;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及时公开类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程序规范。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可按照“四步公开法”进行:村民委员会依照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布。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形式规范。坚持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线下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村务公开栏、“致村民一封信”、民主听证会、村干部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公开;线上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确保公开实用、准确、高效。
(五)阵地规范。以村务公开栏为村务公开主阵地,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设立意见箱。村要安排专人管理村务公开栏,坚决杜绝村务公开栏乱贴小广告、长期无内容、内容不按要求更新等现象。
(六)管理规范。根据村务公开内容实行分类管理,上下联动公开。对于公共政策及部分政务公开事项应充分利用乡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村联动;对于财务及一般性村级事务,在村公开栏公开的同时,以“简报”“明白纸”的形式向村民小组延伸;对于涉及个别村民小组村民利益的事项,如“一事一议”等,要实行组务公开、自然村公开。同时,分季度整理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台账。
(七)群众满意。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投诉,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两委”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或重新公布,确保群众满意。村民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年10月15日前):乡政府要在10月上旬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梳理村务公开事项,确保科学、规范、有序,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实施阶段(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各联系村领导要围绕村务公开内容,于10月底前在联系村完成工作部署,有序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村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建设各项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村要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大力宣传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村务公开实践的有效举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乡村治理保障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发挥村民监督作用的重要载体、作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广泛收集群众对村务公开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检查考核。乡社会事务办要联合乡党建办、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机制,每季度首月10日-15日对辖区各村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印发渭桥乡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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