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乡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渭桥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狠抓各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全方位全领域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我乡实际,乡社会事务办对照县安委办印发的《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拟定了我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印发《渭桥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1.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 持续深化城乡燃气、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3. 突出民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4. 集中开展综合办公场所、附属功能场所隐患治理。5. 紧盯重点环节火灾防范。6. 切实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管。7. 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8. 集中攻坚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势头。9. 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0. 全力做好冬春季节应急救援准备。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 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8日前);2. 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3月25日);3. 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成立渭桥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冬防办”,负责组织发动、评估检查、指挥调度、情况汇总、问题通报等工作。要求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16”火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
(二)严肃督导问责,压实工作责任。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该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渭桥乡社会事务管理办,咨询电话:0559-783229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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