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21/202407-00060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01
生效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渭政字〔2024〕51号 词: 防溺水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渭桥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渭桥乡 发布时间:2024-07-01 14:59 信息来源: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

根据休宁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休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

1. 建立健全渭桥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行政村负责人任成员组建领导组。

2. 成立以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村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村小组。

二、加强水域管理、建立即查即改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1. 明确水域权属主体和责任人员,建立各类水域安全隐患台账。

2. 对渭桥乡辖区内所有的塘库河坝,特别是沿河两岸居民生活区内的涉水工程进行了仔细的摸排,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排除隐患。

3. 加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防控工作,在深水区、沿河两岸居民区、水埠头、拦河坝、塘库、漫水桥等险工险段,增设防护设施,树立警示标示牌。

三、摸清在校青少年儿童人数,严格落实好监护管理责任

通过学校家长会、家访、发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留守儿童确定专人监管,加大对危险隐患水域巡查频度,做到宣传教育、警示标志、隐患排查、监管监控全覆盖,构建家庭、学校、村乡网格化管理。

四、做好防溺水知识的宣传

通过树立警示标识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加深广大干群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认识;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开展“十个一”、“六不一会”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你问我答、家长会、家访、学生办宣传栏、演练等多种形式,通过现场互动变抽象的条文具体化形象化。

五、建立健全青少年儿童联防联控机制

通过学校学生的个人家庭信息,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村委会与属地学生家庭进行监督和家访,并做好沿河和塘库的巡查工作。

渭桥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机制,着力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六、咨询渠道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9—783101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关于印发《渭桥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