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21/202408-0004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为民服务中心:《渭桥乡“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渭桥乡 发布时间:2024-08-09 16:05 信息来源: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农机监管执法、治理能力和安全基础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起草过程

根据《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乡为民服务中心拟定了我乡“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按政府发文程序印发。

三、目标任务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业务技能水平,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提升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程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开展农机调查摸底,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2)创建实施阶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生产机制,协助规范管理;(3)创建检查阶段:组成检查小组,加大督查整改;(4)材料上报阶段;(5)迎接验收阶段:开展自评自查,迎接验收。

五、主要措施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和舆论工具,加大宣传氛围,协同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管理力度,发挥网格作用,做好明细台账,切实抓好落实。

六、咨询方式

如对《渭桥乡“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有不明晰之处,请咨询休宁县渭桥乡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9-783227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