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21/202504-00054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板桥村残疾认定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渭桥乡 发布时间:2025-04-07 11:19 信息来源:休宁县渭桥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问题:渭桥乡板桥村里一组村民宋玉卷2024年被评定为三级残疾,今年残疾情况更加严重,无法下床。望部门核实,为其安排上门鉴定。

回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由县级残联按照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原则上申请办理残疾人证需至定点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我县定点评残机构为县人民医院。对重度残疾瘫痪在床不方便前往评残的残疾人,由县残联登记汇总,联合县医院评定专家组分批分片进行入户评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