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3X/202410-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休宁县五城镇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五城镇 发布时间:2024-10-10 14:04 信息来源: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编制背景

推进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农机发〔20221 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文件稿由五城镇为民服务中心拟稿,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政府发文程序提请发文。

 

三、对象范围

五城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工作目标

以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业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步提升,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创建,全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人员的镇及行政村比例均不低 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100%,农机驾驶员参训率达到 80%以上;全拖拉机和联 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 87%以上。

 

五、主要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 430日前)

(二)创建实施阶段(41日至731日)

(三)创建检查阶段( 8 月上旬)

(四)创建申报阶段( 8 月下旬)

(五)迎接验收阶段( 9 月至 12 月)

(六)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六、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我镇结合所承担的任务和管理职责,逐条逐项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按照确定的完成时限,扎实做好创建工作。我镇要参照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三)广泛宣传,示范引领。我镇要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七、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如有对关于印发《休宁县五城镇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59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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