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3X/202504-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五城镇2025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五城镇 发布时间:2025-04-28 10:18 信息来源: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编制背景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广“四带一自”模式,以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对象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根据《 关于印发休宁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休农水函 ﹝2025﹞2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产业帮扶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文件稿由五城镇为民服务中心拟稿,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政府发文程序提请发文。

三、对象范围

五城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工作目标:

一是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选准种养业类型,优化布局,合理确定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二是整合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着力关键环节,注重参与度,兼顾长期效益和短期收益,科学设计项目。

三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先进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种养业协调发展。

五、主要内容:

第一条扶持对象。

第二条扶持范围。

第三条补助标准。

第四条项目申报。

第五条项目实施。

第六条项目验收。

第七条审查上报。

第八条项目核查。

第九条资金补助。

第十条档案管理。

六、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了解发展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宣传补助方式、补助标准及申报流程等基本情况。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依照程序,规范申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奖补资金落到实处。

七、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如有对关于印发《 休宁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59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