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乡总体规划(2011-2030)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现对《岭南乡总体规划(2011——2030)》进行公告,公告时间1个月,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4月15日止。规划公告期内,欢迎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指导思想
1、以严格保护岭南乡自然山水环境和人文历史为前提,紧密结合岭南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
2、建立合理的乡域镇村体系结构和乡域产业空间布局,合理确定中心集镇性质、主导职能和发展规模;
3、以山水生态为本底,大力发展旅游业,将岭南乡打造为华东地区休闲旅游基地;
4、统筹城乡发展,注重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和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规划原则
1、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原则
合理制定岭南乡的发展战略,完善旅游城镇职能,做到人与自然、保护与开发、经济与文化的多元并存与和谐共生。
2、城乡统筹发展原则
从岭南乡与周边乡镇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协调岭南乡与周边城镇的资源利用、产业分工。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整治规划,协调中心集镇与各村及各村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资源利用与空间布局,实现岭南乡社会经济的整合发展。
3、规划连续性原则
认真研究已编制的各层次规划,充分吸取以往规划中的合理内容,保持乡镇功能的完善,建设空间与时序上的连续性。
4、可操作性原则
充分研究岭南乡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岭南乡的基础和优势,提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能解决主要问题的规划方案。加强项目库建设,逐步完善城镇功能,使城镇建设整体质量和水平建立在更高的层次上。
5、特色塑造原则
岭南乡内拥有大量的原始森林,森林覆盖率达92%,省级自然保护区坐落其中,规划应结合岭南多山多水的自然地理特征,巧于因借,灵活布置,与自然环境和谐共融,突出地方自然环境特色。
6、生态安全原则
从生态安全的角度重视乡村建设中各种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育,杜绝安全隐患,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场所。
三、规划重点
1、切实保护好岭南的原生态自然旅游资源,深入发掘徽文化的内涵,强化岭南乡的特色塑造和可持续发展;
2、从区域的角度对岭南乡发展进行战略定位,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构筑岭南乡发展目标体系;
3、在对发展背景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合皖南边境山区小城镇发展的模式及相应的发展策略;
4、提出岭南乡特色乡镇化路径,优化乡村布局,加强村庄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5、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架构符合地域自然和文化背景的空间形态及乡镇景观格局;
6、加强与休宁县、岭南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做到“三规合一”;加强重点区域规划引导,建立符合岭南发展要求的项目库,综合部署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四、规划层次与范围
根据乡域镇村体系规划、中心集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将岭南乡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岭南乡域,即岭南乡行政辖区范围(79.3平方公里)。重点在空间上落实岭南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完善镇村空间布局结构,以及市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共建,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层次:规划区范围,包括规划建成区以及发展需要进行控制的区域,规划区范围的用地面积0.6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规划建成区范围,包括中心集镇的政务新区与商住区,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0.22平方公里。
五、中心镇区性质和规模
1、中心集镇性质
岭南乡是休宁县最南边的重要边境乡镇,以原始森林探索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商贸乡镇。
2、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0.4万人,远期(2030年)控制在0.6万人左右。
3、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41.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6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9.0平方米/人。
六、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中心集镇用地发展方向为:南优、东适、西止、南控。即,在继续完善政务新区功能的同时,加大对溪西老街的整治,同时向南重点开发建设商贸旅游服务区,向东适度发展,西向、南向控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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