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山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经研究,现将《商山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商山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学安函〔2025〕3号)《黄山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若干硬性措施》(黄教组〔2023〕2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工作体系。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强化重点水域防控;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家校沟通协调,强化家庭安全监管;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强化公众安全防护意识。努力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教育、宣传、网信、公安、民政、水利、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定期调度推进。各村、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职责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共同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学校: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履行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摸清留守困境儿童等特殊情况学生的底数,落实包保责任;村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要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做好情况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整改;将辖区内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发生溺水事故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
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综治中心:督促村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协助在危险水域设立警示牌,配齐必要的救生设备;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营造防溺水工作良好氛围。
应急管理办: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等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督促施工单位设置警示标牌;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检查、督办。同时要结合其他安全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商山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镇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监管,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
水利站: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特别是水库进行巡查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并将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分布情况告知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二)实施阶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于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各村、各部门、各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加大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家喻户晓;对水库、河流、山塘等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警示标志全覆盖,坚决不留死角。
(三)督查问效
镇纪委牵头对各村、各部门、各学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职责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建立检查整改台账,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标志、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管理职责未落实而导致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一旦发现中小学生溺水,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拨打110、120求助。
2.学校、村或镇政府接到中小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镇领导小组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县委县政府。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中小学生的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7.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对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预防为主,狠抓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公开栏、一封信、条幅、微信等载体,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监护人和中小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村的管理责任以及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针对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充分发挥镇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中小学生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将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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