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851/202307-0001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3-07-25
发布机构: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27
生效日期: 2023年7月25日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临政〔2023〕90号 词: 森林主伐限额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3年度集体林区商品林森林主伐限额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东临溪镇 发布时间:2023-07-27 15:28 信息来源: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林权单位、个人):

根据县政府休政办 [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并根据各村及林权单位上报的2023年度森林主伐限额申请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本年度森林主伐限额下达于你们,并对今年林木采伐实施提出要求,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强化木材生产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森林主伐限额各村及林权单位务必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超限额和无证采伐的现象发生。本次下达的森林主伐限额能用于商品材采伐,凡划入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的,严禁主伐,对生态敏感区、205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美丽乡村周边及35度以上陡坡的山场禁止商业性采伐民用材不作分解,全镇统筹。

二、落实新机制规范林木采伐程序。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林木采伐监管新机制,是新时代森林资源管理的新要求。林木采伐被许可人和为伐区调查设计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直接责任人要各自对林木采伐申报和设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采伐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诚信和法律责任林权单位提出申报材料后,镇政府、林业站严格审核把关,再提交县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且事前公示,严禁截留指标各村在合理安排林木生产的同时,切实做好采伐过程中的监管,严禁乱砍滥伐。

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重要举措,做到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牢固树立新时代生态文明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善村级林长制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守护青山行动。格执行采育挂钩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林业行业诚信管理,执行林木采伐不良信用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保护一方绿水青山生态的安全。

 

2023年度东临溪镇林木采伐计划安排表

 

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3725

东临溪镇2023年度集体林区森林主伐限额分解表
                                                                                         单位:立方米 
林权单位 采伐限额(蓄积量) 商品林主伐限额      
商品材 民用材
  3200 3000 200  
大阜村 恒源农林公司 2000 2000
汊口村 四堂 李树清 1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