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东临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休宁县东临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休宁县东临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从10月开始,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排查、排雷式整改,全面复盘检视前期整改情况及成效,并以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反馈问题和2023年信息采集发现问题为重点,深入查摆有效衔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不足,加快补齐短板,落实落细“回头看”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发力抓紧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排查,认真对照但不限于以下4类20项44个具体内容,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一)责任落实方面
1.部分驻村帮扶干部和基层干部能力不足,对村内基本情况、主要衔接政策和衔接工作推进情况不熟悉;
2.部分网格员没有履职尽责,不了解网格内农户基本情况和自身职责;
3.一些地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帮扶责任人不清楚帮扶对象家庭现状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二)政策落实方面
4.少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没有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5.少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些地方慢特病证办理和签约服务管理不到位;
6.少数地方危房改造后长期没有使用,个别地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
7.一些地方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不规范;
8.一些地方产业补贴政策落实不精准,少数地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摸排不到位、没有做到“应贷尽贷”,个别地方贴息发放不及时,少数地方贷款使用监管不到位、用途不合规;
9.少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没有兑现;
10.少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没有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三)工作落实方面
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1)一些地方预警机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对发布的预警信息核查不及时;(2)一些地方防止返贫动态管理不严格,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纳入不及时、识别程序不规范、风险消除不稳定等现象;(3)一些地方对新增监测对象没有按照规定的10天时间制定帮扶措施;(4)少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不精准、落实不及时、成效不明显;(5)少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不准不实;
12.产业帮扶:(1)一些地方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产业发展基础不够牢固;(2)一些地方联农带农机制不够健全;(3)一些地方到户产业帮扶力度有所弱化,部分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增收效益不明显;
13.就业帮扶:(1)一些地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规范;(2)少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能力不强;(3)一些地方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4)部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信息数据不准不实;
1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管理:(1)一些地方衔接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达不到序时进度;(2)少数地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3)一些地方项目库建设及绩效管理、公告公示落实不到位;(4)少数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个别扶贫项目资产长期闲置;(5)一些地方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权责不清、应统未统、重建轻管,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
15.“五大帮扶”:(1)少数市县领导联系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2)一些地方定点帮扶责任落实不力;
16.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1)一些地方农村改厕后续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少数厕所改造后长期未使用或无法使用,少数有意愿的农户没有实施厕所改造;(2)少数地方在乡村建设中盲目“造景”;(3)一些地方乡村整体环境和农户室内环境“脏乱差”;(4)一些地方移风易俗推进不力,群众参与度不高,存在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子女不赡养老人等现象。
(四)成效巩固方面
17.持续稳定增收:(1)一些地方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占比不降反增;(2)一些地方脱贫人口收入核算不准确、群众不认账;(3)少数监测对象收入下降;(4)少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增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持续性;(5)少数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下降;
18.“三保障”和饮水安全:(1)个别适龄儿童失学辍学;(2)少数农户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影响基本生活;(3)少数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4)受各种因素影响,少数农户短期缺水、季节性缺水、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
19.一些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
20.少数群众对脱贫成果巩固、帮扶工作成效、农村“双基”建设不满意。
三、方式方法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创新工作举措、突出整改实效,压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围绕“四聚焦”、确保“四做到”,推动各类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一)聚焦前期问题做到长效实效。各村要对照2023年6月印发《东临溪镇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清单见附件5),认真梳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分类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着力巩固提升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限,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焦“老问题”做到彻底整改。各村要分析2021年以来的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清单见附件6),以帮扶责任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慢特病证办理和签约服务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研判确定多次整改后仍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同一时间反复出现或辖区内长时间存在,具有顽固性、普遍性、长期性的“老问题”,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深刻剖析主观原因,采取超常规的过硬举措,注重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
(三)聚焦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各村要紧紧围绕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反馈的7项13个问题(问题清单见附件1),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逐项逐条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聚焦特殊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各村要针对省乡村振兴局“一链三单”督导反馈的各类问题,全面认领、边查边改,紧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进村入户开展自查自纠,不回避、不掩饰、不敷衍应对,分层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实行专人盯办,较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整改。
四、组织实施
问题整改“回头看”由镇党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统一组织,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牵头实施,从10月到11月底,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部署安排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镇党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镇、村对辖区、系统内问题整改“回头看”进行部署安排。
(二)查摆问题阶段(10月23日前完成)。各村要把前期整改情况、“老问题”整改情况、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反馈问题、省乡村振兴局“一链三单”督导反馈问题、全县“互帮互促”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结合起来,对照4类21项45个具体内容全面开展自查,镇、村分类填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问题排查表(附件3),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附件4)。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25日前完成)。镇、村要坚持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四)工作总结阶段(11月28日前完成)。各村要认真梳理问题整改“回头看”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工作总结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问题排查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四项清单、总结报告盖章后(含电子版)于11月28日前一并报送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专班(附件2),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乡镇相关班子成员为专班成员,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村要组织“两委”干部、工作队、网格员一齐参与,分类填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问题排查表,制定“四项清单”。
(二)加强工作统筹。要把问题整改“回头看”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各村各工作队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要对标考核指标,全面落实落细、精益求精,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建立“四项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突出整改成效。
(三)加强督导调度。实行定期调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及时予以提醒和督促,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作风建设。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理相关材料,完善工作台账,做好归类存档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投身能力作风建设,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局面。
关于印发《休宁县东临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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