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5055821/202306-00010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公民 发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休宁县源芳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源政〔2023〕33号 词: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源芳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源芳乡 发布时间:2023-06-15 15:17 信息来源:休宁县源芳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我乡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确保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乡调整了源芳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二)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一)乡政府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的水域设立警示牌,确定一名专职监管员开展日常巡查。

2.按照分片实行包保责任制,配合监护人、学校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3及时发现和报告溺水事故组织抢救。

4.根据摸排出来的13个重点水域设立警示标记。

5.加大危险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6.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二)学校职责

1.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关注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问题。

2.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了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带来的极大危险性,提醒学生家长要尽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3.组织教职工对每一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维护学生安全意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监管、预防孩子溺水的责任,并做好家访记求。

(三)部门职责

防溺水办:负责制定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联合开展家访活动;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负责督促检查各村防溺水日巡查工作开展;及时通报事故发生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溺水事故抢救用车及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办:负责督促各村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设立警示标牌,组织防汛抗旱服务队开展危险水域日常巡查。负责对各村、各单位、各部门、施工单位落实溺水防控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形成的危险水坑、水池进行回填,

妇联、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与留守儿童母亲建立联系,告知其担负其法定监护人义务;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负责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防溺水结对帮扶活动;配合村、学校、监护人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要求所有家

长或监护人要认真填写回执,并以校为单位收集保存。

(二)让家长明确学校的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意

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三)利用广播、板报、短信、微信等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六不一会”和科学施救方法安全知识。

(四)通过专门办一期专栏或一期板报,张贴一些防溺水图片,宣传一些防溺水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青少年儿童万一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学校、派出所、乡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二)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及乡领导小组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及县委县政府。

  (三)乡、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

在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加强配合,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学校要切实负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要依法依先肃处理。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溺水防控的良好局面。

 

 源芳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源芳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