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休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休农工组〔202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做好问题整改提升,现通知如下。
一、梳理问题,动员部署(6月25日-7月2日)。按照县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榆村乡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召开问题整改部署会。各村要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照乡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确保问题有着落、整改见实效。各村要在7月2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安排部署工作,并报送“四项清单”。
二、扎实整改,强化调度(7月2日-8月20日)。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等方面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有力有序、分步推进,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倒排工期计划,分类有序推进,力争8月20前全面完成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乡工作站要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推动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三、规范销号,及时总结(8月20日-8月31日)。各村要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验收,形成闭环链条,确保真抓实改、改出实效。要在8月22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总结,由乡工作站梳理汇总形成全乡整改工作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县。
附件:
1.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
中共休宁县榆村乡委员会
休宁县榆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