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886/202512-00015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榆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富溪村回收塑料垃圾的建议

作者:休宁县榆村乡 发布时间:2025-12-04 10:59 信息来源:休宁县榆村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事项:来电人反映村里针对回收塑料垃圾只要白色的,但隔壁太塘村对回收塑料颜色无要求,建议村里向太塘村学习,回收塑料垃圾不按颜色,都给予奖励(兑换生活用品)。

回复内容: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富溪村回收塑料垃圾”的建议,榆村乡人民政府乡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乡已对富溪村“生态美”超市的兑换范围进行明确。下一步,我乡将严格按照明确的兑换范围规范运营,及时公示物资清单及积分标准,并接受村民监督,确保“生态美”超市切实发挥推动乡村生态治理、提升村民环保意识的作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已于1124日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联系榆村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赵敏;联系电话:18255998827